委内各处室:
根据丽人劳社〔2005〕76号文件精神,谢志勤同志已具备汽车驾驶员高级工国家职业(工种)任职资格。经研究决定,聘任谢志勤同志为高级工,任职时间从2005年10月31日起计算。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