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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方源人造革有限公司能源系统和工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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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4-25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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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技术改造) |
| 备案号:331100080424856511 |
本地文号:丽经贸技备[2008]1号 |
| 项目单位 |
浙江方源人造革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章联苏 |
| 建设项目名称 |
能源系统和工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
项目所属行业 |
塑料制品业 |
| 拟建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通济街17号 |
建设起止年限 |
2008-4到2009-4 |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生产能力) |
购置逆流交换器、螺旋给煤机、省煤器、节能变压器、系统节电器、DCS微机自动控制系统、DMF精馏装置、热脱胺系统设备、冷凝回收设备、精馏塔悬浮分离器等生产设备,结合改扩建锅炉房建筑面积约204平方米。分别对燃煤锅炉、电力系统和生产工艺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实现年节煤14855吨、节电246万千瓦时、节水8865立方米、回收DMF等有机溶剂720吨,合计年节能降耗增收1816万元。 |
| 项目总投资 |
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2500万元(土建160;设备1798;安装9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预备费102),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 |
企业投资项目 主管部门意见 |
准予备案,有效期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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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2008年4月24日 |
备注: 1、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壹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备案的企业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不报,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 2、已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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