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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源人造革有限公司能源系统和工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08-04-25   文章来源:

丽水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技术改造)
备案号:331100080424856511 本地文号:丽经贸技备[2008]1号
项目单位 浙江方源人造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联苏
建设项目名称 能源系统和工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 塑料制品业
拟建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通济街17号 建设起止年限 2008-4到2009-4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生产能力)
购置逆流交换器、螺旋给煤机、省煤器、节能变压器、系统节电器、DCS微机自动控制系统、DMF精馏装置、热脱胺系统设备、冷凝回收设备、精馏塔悬浮分离器等生产设备,结合改扩建锅炉房建筑面积约204平方米。分别对燃煤锅炉、电力系统和生产工艺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实现年节煤14855吨、节电246万千瓦时、节水8865立方米、回收DMF等有机溶剂720吨,合计年节能降耗增收1816万元。
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2500万元(土建160;设备1798;安装9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预备费102),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
企业投资项目
主管部门意见
    准予备案,有效期壹年。
 
(盖 章)    
2008年4月24日
备注:
1、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壹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备案的企业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不报,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
2、已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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