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技术改造) |
| 备案号:331100080721895613 |
本地文号:丽经贸备案[2008]6号 |
| 项目单位 |
丽水市南平革基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邵烨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米高档PU革基布技改项目 |
项目所属行业 |
纺织业 |
| 拟建地址 |
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333号 |
建设起止年限 |
2008-7到2009-7 |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生产能力) |
本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厂房4331平方米,新建漂染厂房1000平方米,引进台湾产先进定型机,配套国产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000万米高档PU革基布生产能力 。 |
| 项目总投资 |
总投资:2520万元,其中 项目用汇:88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1320万元(土建100;设备1070;安装4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预备费45),铺底流动资金1200万元 |
企业投资项目 主管部门意见 |
准予备案,有效期壹年。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
| |
(盖 章) 2008年7月21日 |
备注: 1、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壹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备案的企业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不报,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 2、已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