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和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工作的通知》(丽安全监管[2005]号)规定,决定开展复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培训时间安排
为方便各特种作业人员按时顺利参加复审培训,决定对电工、电(气)焊工等人数较多工种在丽水定期举办复审培训班。在县(市、区)举办复审培训班条件具备的,也可到各县(市、区)举办。丽水复审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电工:逢单月第二个周一报到培训;
焊工:逢双月第二个周一报到培训;
其他工种按实际情况适时举办复审培训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审报到地点
丽水复审培训班暂定丽水市工商宾馆,县(市、区)复审培训班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另定。报到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参加复审培训对象
经健康检查合格、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四、收费标准
按丽水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95元,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项
参加复审培训人员请携带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需换证的请带1寸免冠照片1张,报到时一并提交。
丽水市经贸委职工技协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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