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人员 | 经贸信息 | 县市经贸 | 政策文件 | 网上办事 | 招商引资 | 经贸论坛 | 企业科技 | 企业之窗 | 安全生产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第四部分)
发布时间:2006-11-08   文章来源: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第四部分)
 
2004-4-17
 

注:1表中s为房屋横墙间距,其长度单位为m
    2
、构件高度H,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有关规定采用;
    3
、自承重墙的计算高度应根据周边支承或拉接条件确定;
    4
、当上端为自由端时,计算高度取2H
    4.2.5
轴向力的偏心距(e)按荷载设计值计算,不宜大于0.4y,且不应大于0.6yy为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4.2.6
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局部承压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进行,但应把局部受压强度计算面积范围内的孔洞,用砌筑砂浆填实,填实高度不应小于300mm

    4.3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
    4.3.1
墙柱的高厚比β应符合下式要求:
                        β≤μ1 μ2 [β]
4.3.1
    
式中 μ1——非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μ2——
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β]——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4.3.1采用。
    
注:1、当墙高H不小于相邻横墙或壁柱间的距离s时,应按计算高度H0=0.6y验算高厚比;
    2
、当与墙连接的相邻两横墙间的距离s≤μ1μ2 [β]h时,墙的高厚比可不受本条限制。

4.3.1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β]

砂浆强度等级

M5

2422

1614

≥M7.5

2624

1715

    注:1、带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的允许高厚比[β],可适当提高;
    2
、括号内数值,适用于h=190mm的墙。
    4.3.2
厚度不大于240mm的非承重墙,允许高厚比应按本规程表4.3.1数值乘以下列提高系数μ1
    1 h=240mm μ1=1.2;
    2 h=190mm μ1=1.3;
    3 h=120mm μ1=1.4;
    4.3.3
对有门窗洞口的墙,允许高厚比应按本规程表4.3.1数值乘以修正系数μ2,修正系数μ2应按下式计算:
                    μ2=1-0.4 ——
4.3.3
    
式中 bs——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
        s——
相邻窗间墙或壁柱间的距离。
    
当按公式(4.3.3)算出的修正系数μ2值小于0.7时,应取0.7。当洞口高度不大于墙体高的1/5时,可取修正系数μ21.0
    4.3.4
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带壁柱墙或构造柱间墙,当圈梁宽度b与相邻横墙或相邻壁柱间的距离s之比不小于1/30时,圈梁可视作壁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当条件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时,可按等刚度原则(墙体平面外刚度相等)增加圈梁高度。

    4.4
一般构造措施
    4.4.1
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其支承面下应设置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浇成整体。
    4.4.2
大梁跨度大于等于6m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构造柱或采取其他措施。
    4.4.3
填充墙、隔墙应分别采取措施与周边构件可靠连接。
    4.4.4
在混凝土多孔砖砌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应准确预留槽洞位置,不得在已砌墙体上凿槽打洞;
    2
、墙体中的竖向暗管宜预埋;无法预埋需留槽时,墙体施工时预留槽的深度及宽度不宜大于95mm×95mm。管道安装完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或强度等级为M10的水泥砂浆填实。当槽的平面尺寸大于95mm×95mm时,应对墙身削弱部分予以补强并将槽两侧的墙体内预留钢筋相互拉结;
    3
、在宽度小于500mm的承重小墙段及壁柱内不应埋设竖向管线;
    4
、墙面上不应留(凿)水平槽、斜槽,墙体中不应设水平穿行暗管或预留水平沟槽;无法避免时,宜将暗管居中埋于局部现浇的混凝土水平构件中。当暗管直径较大时,混凝土构件宜配筋。墙体开槽后应满足墙体承载力要求;
    5
、管道不宜横穿墙垛、壁柱;确实需要时,应采用带孔的混凝土块砌筑。
    4.4.5
墙身不宜开设过大的洞口,当洞口的宽度不小于3m时,洞口两侧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框或壁柱。
    4.4.6
混凝土多孔砖砌体房屋伸缩缝的间距,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楼盖时,不应大于45m;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时,不应大于35 m
    4.4.7
采用混凝土多孔砖砌筑的住宅、宿舍、办公楼等民用建筑,层数在4层及以下时,应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各设置一道圈梁;当层数超过4层时,除顶层必须设置圈梁外,宜层层设置。
    4.4.8
圈梁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圈梁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且连续地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形成封闭状;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中到中垂直间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m
    2
、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用量单独配置;
    3
、圈梁应与横墙连接,其间距不应大于15m。连接时可将圈梁伸入横墙1.5~2.1m,或在横墙上设置贯通圈梁。圈梁应与屋架、大梁等构件可靠连接;
    4
、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宽度可取墙厚。圈梁高度不宜小于200mm。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φ10,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受拉钢筋采用,箍筋直径应为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4.4.9
建筑在软弱地基或不均匀基上的砌体房屋,除按本节规定设置圈梁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4.5
墙体保温隔热措施
    4.5.1
混凝土多孔砖墙体保温隔热设计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5.2
混凝土多孔砖墙体的外墙宜采用外保温。保温材料厚度应根据保温隔热计算确定。
    4.5.3
混凝土多孔砖墙体采用外墙内保温作法时,应对冷、热桥部位进行处理。
    4.5.4
外墙外表面宜用浅色。

    4.6
预防和减轻墙体裂缝的措施
    4.6.1
混凝土多孔砖砌体房屋的墙体裂缝,可采取下列措施预防或减轻;
    1
、屋盖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屋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1.0W/m2.K);
    2
、减少屋面混凝土构件的外露面;屋面的女儿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3
、顶层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大于等于M10
    4
、顶层所有墙体内宜设置通长双向水平钢筋网片φb4@60,竖向间距500mm;顶层内外墙接槎处及外墙转角处应沿墙高每5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且伸入每侧墙内700mm
    5
、除顶层构造柱按抗震设计要求设置外,山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4m,其余墙体的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5m,当构造柱不能上下贯通时,构造柱纵筋应锚入上下圈梁,锚固长度不得小于40d
    4.6.2
门窗洞口两侧的墙体(至少一砖长)应用同等级、同规格的混凝土实心砖砌筑。窗台宜采用现场浇捣的钢筋混凝土窗台梁,两端伸入墙体各500mm
    4.6.3
混凝土多孔砖用于填充墙时,砌体与梁、柱或混凝土墙体结合的界面处(包括内、外墙),应在粉刷前设置细钢丝网片(网片宽400mm,沿界面缝两侧各延伸200mm)。
    4.6.4
墙面抹灰可采用混合砂浆,砂浆强度等级应与填充墙材料强度相匹配。
    4.6.5
为防止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宜避免建筑平面布置的凹凸曲折、立面的高低起伏;
    2
、房屋纵、横墙宜贯通。横墙间距不宜大于建筑物高度的1.5倍;房屋长高比不宜大于5,在软弱土层上3层及3层以上房屋的长高比不宜大于2.5
    3
、增大基础圈梁的刚度。软弱土地基宜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4
、在底层窗台下墙体的灰缝内,可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3Ф6钢筋,且伸入两边窗间墙内的长度不小于600mm
    5
、应合理设置沉降缝,将房屋自屋顶至基础分为若干长高比小、整体刚度好、自成沉降体系的单元。沉降缝可按下列部位设置:
    
1 建筑平面的转折处;
    
2 高度或荷载有较大差异处,或有、无地下室的交界处;
    
3 过长房屋的适当部位;
    
4 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5 房屋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
    
6 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5 抗震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除应满足静力设计要求外,尚应按本章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
    5.1.2
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和地基;
    2
、建筑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简单、规则、对称,建筑的质量分布和刚度变化宜均匀。楼层不宜错层;
    3
、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宜均匀;
    4
、外墙应沿房屋周边闭合布置,不得在任何一层的一侧甚至两侧全无外墙或外墙很少。顶层阁楼沿横向内收时,收进部分的尺寸不应大于房屋主体宽度的1/4
    5
、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
    6
、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抗震横墙除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外,最大间距不应大于18m
    7
、除底层框架房屋外,不宜采用两种不同的结构体系,不得采用单排柱内框架砖房结构体系;同一底层的框架——抗震墙平面内,不应在其上部分开建造两幢或两幢以上的房屋;
    8
、应按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或其他加强措施。
    5.1.3
底层平面局部内收或外伸,形成上下层墙体不连续,或底层作为汽车库、小商店以致外墙的门洞间墙宽度小于1.0m时,底部应采用框架——抗震墙结构体系。
    5.1.4
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的总高度不应超过21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房屋层数不应超过7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房屋层数不应超过6层。医院、学校等横墙较少的混凝土多孔砖房屋,总高度应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
    注:1、墙较少指同一楼层内开间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
        2、当房屋为坡屋面且利用屋面空间作为阁楼时,阁楼应按一层计入总层数内;
        3、房屋总高度指自室外地面到檐口的高度;房屋为坡屋面晨,房屋总高度自室外地面算至山尖墙的1/2高度处。半地下室宜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可从室外地面算起。
    5.1.5
混凝土多孔砖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
    5.1.6
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的总高度与总宽度的最大比值不应大于2.5
    
注:单边走廊或挑廊的宽度不包括在房屋总宽度之内。
    5.1.7
混凝土多孔砖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下列规定,局部尺寸不足时,应采取局部加强措施:
    1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为1.0m
    2
、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0m
    3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0m;
    4
、无锚固女儿墙(非出入口处)的最大高度为0.5m
    5.1.8
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防震缝:
    1
、立面高差在6m以上;
    2
、有错层,且楼板高差较大;
    3
、各部分结构刚度、质量截然不同。
    
防震缝两侧均应设置墙体,缝宽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房屋的高度确定,可采用50~100mm
    5.1.9
烟道、风道等不应削弱墙体;当墙体截面被削弱时,应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不宜采用无竖向配筋的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的烟囱。
    5.1.10
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的多层混凝土多孔砖砖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对齐或基本对齐;
    2、房屋底层,应沿纵横两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并应均匀对称布置或基本均匀对称布置。总层数不超过5层时,就允许采用嵌砌于框架之间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抗震墙;超过5层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
    3、底层层高不应超过4.5m
    4、第二层与底层纵横两个方向的侧向刚度的比值不应大于2.5,且不应小于1.0
    5、抗震墙应设置条形基础、筏式基础或桩基。
    6
、上部的承重墙和厚度不小于240mm的自承重墙,其中心线宜与底部的框架梁、抗震墙中心线重合;
    7
、底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和抗震墙的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按三级采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按二级采用。

    5.2
地震作用和抗震承载力计算
    5.2.1
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应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全部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5.2.2
混凝土多孔砖多层房屋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5.2.3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规定。
    5.2.4
计算地震作用时,混凝土多孔砖房屋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并按下式计算:

n
GE = GK + Σ ΨEiGKi (5.2.4)
I=1

    式中 GE——重力荷载代表值;
        GK——
结构构件、配件的永久荷载标准值;
        Gki——
有关可变荷载标准值;
        ψEi——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按表5.2.4采用;

5.2.4 组合值系数

可变荷载种类

组合值系数

雪荷载

0.5

屋面活荷载

不考虑

按实际情况考虑的楼面活荷载

1.0

按等效均布荷载考虑的楼面活荷载

藏书库、档案库

0.8

其他民用建筑

0.5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Copyright 2004-2005 版权所有
策划建设 杭州思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丽水市信达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