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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5-10-12   文章来源:资能处

 

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工作意见

 

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使用、再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为了推进丽水工业经济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十一五”及今后较长时期内,必须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经研究,制订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市委“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生态绿色城市、构建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循环经济理念,在产品设计、原料投入、生产过程、产品包装、污染物排放等各个环节开展循环经济实践,走一条具丽水特色的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道路,推进丽水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原则。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努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引导发展技术含量高,资源浪费少,能源消耗低的产业与产品,发展环保产业与绿色产品,推进制造业总量的持续扩张和质量的明显提高。

2、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原则。通过政策引导、依法管理、经济激励、教育宣传等有效措施,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工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3、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原则。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建立有利于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

4、坚持重点示范、有序推进原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初步形成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特征的循环型工业发展模式,能源、水资源、重要原材料和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工业经济结构与增长方式更趋合理,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上新台阶。

1、每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投入占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入总量的30%以上。

2、每年实施清洁生产试点的企业10家左右,其中5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5家。创建省级绿色企业2家以上。

3、启动并完成水阁工业区的生态化改造,建成合成革园区的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新建项目投资密度和容积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4、积极推广资源减量化、污染减少化的生产模式,到2010年底,年均节能率5%以上,每万元GDP能耗在1.0吨标煤以下。

工业用水重复率40%以上,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废气排放达标率9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0%。

5、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例达85%,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85%,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65%以上,积极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

6、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加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力度。

四、工作措施

1、制订规划与政策

编制丽水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突出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转变增长方式为核心,以工业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在确定工业发展目标、思路及政策措施中予以落实。

制订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财政资金奖励与补助、信贷资金扶助及有关税费减免、水、电使用及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加大对企业实施节水、节材、节能技术改造及污染治理改造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能型、资源节约型、再生利用型、环保型产业及产品的扶持力度。

2、加强产业指导服务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实施《丽水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

一引导鼓励企业发展资源深加工、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发展技术含量高、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的产业、企业、项目与产品。

引导企业应用新型能源、新材料和节能、节材新技术,发展节能环保产品与绿色产品,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工艺装备,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改造或淘汰力度。

三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严格限制高能耗、重污染、多占地、低产出的产业发展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时,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资源节约利用、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措施。

3推进企业节约资源能源

全面落实有关节约资源能源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

一引导工业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开展能源计量,实行能源消耗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加强节能管理,并争取节能质量认证,获得节能标志和节能产品标识。建设一批节能示范企业。

二抓好新建工业项目的用能管理。推行新建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设计和建设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在项目审核审批时,严格把关,加强引导督促。

三加强能源利用监督管理。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能源利用监测(审计)制度,每年对耗能在3000吨标煤以上或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实行能源监测。加强对锅炉、水泥窑、电加热炉、电动机等通用设备能源使用效率的检查。

四加快纳爱斯化工、凯恩纸业的热电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启动建设水阁工业区热电联产项目。

五重视并实施工业节地、节水,采取企业单位用地投入产出率、单位产量定额用水等指标实行考核与奖励,鼓励引导企业走集约化发展之路。

4、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贯彻落实好国家与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建立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支持企业回收利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可再生资源和废气、废渣、废水等资源,重点引导发展以“次小薪材”和竹木“三剩物”为原料的竹木加工企业,以矿渣、炉渣、粉煤灰为利用对象的新型建材企业,以废金属、橡胶、塑料、玻璃、纸张为主要原料的回收加工与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项目。

二按照“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得益”的原则,加大工业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构建资源再生利用的激励机制。每年着重培育发展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抓好一批资源节约示范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发展散装水泥和新墙材的有关政策法规,抓好矿渣、炉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料的利用,加快新型墙材的开发应用。逐步扩大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禁止范围,推进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

5、积极实施清洁生产

认真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一建立清洁生产推进机制。制订完善推进工业领域实施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将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作为年度生态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之一予以落实。

二推广应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企业能源、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每年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规模效益较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抓好典型带动作用。

三以化工、冶炼、造纸、皮革及其制品等行业为重点,选择一批污染物排放超标,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对能耗较高、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要求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四实施《丽水经济开发区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推进合成革与革基布生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争取按进度要求通过验收。

五培育创建绿色企业。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每年选择一些清洁生产先进的企业创建省级绿色企业。

6、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一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在竹木加工、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皮革羽绒服装、机械及金属冶炼等行业,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投资规模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微电机、缝纫机、文具制笔、木制玩具、合成革等行业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的研究与攻关。

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每年争取实施一批省级、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

三大力推广应用技术先进、效益明显的节能(节电)、节材、节水技术和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加快消耗高、浪费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与淘汰,每年重点实施一批企业节电或节能、节材、节水技术改造项目。

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注重引进一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就业量大的企业和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项目(企业)。

7、抓好循环经济示范

一以水阁工业区合成革产业园为试点,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快合成革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争取早日投入运行;开展合成革与革基布生产的废气与污水中DMF、甲苯、丁酮等物质的回收利用与废水循环利用,加强对投入、生产过程及产品终端废气污水排放的控制;推进合成革及其配套产品、有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节能降耗,逐步推动循环型发展模式。

二开展企业循环试点,以块状特色产业为依托,建立企业之间的产业协作关系,将上游企业的产品直接供应给下游企业加工,缩小市场化交易时间与成本;上游企业的废水、废气、废弃物经处理与资源化后供给下游企业作为原材料,减少直接向环境的排放。

三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无害化的可持续经济发展为原则,每年在主要产业、块状特色产业和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试点,或者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8、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市内外循环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经常组织干部培训、科普活动宣传循环经济知识与重要意义,每年要开展资源节约、“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让循环经济发展意识快速进入干部职工、广大企业以致千家万户,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并努力服务于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机制

1、建立领导机构

市经贸委和各县(市、区)经贸局都要建立发展工业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落实工作职能与工作人员。

2、明确目标责任

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纳入生态市建设范畴,作为建设生态工业的主要内容,在有关工作责任制与工作考核中充分体现。

3、加强工作落实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组织开展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抓好有关政策、计划、工作、资金等的执行与落实。

 

 

                             二OO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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