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今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5月14日,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在丽水召开。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周加祥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翁争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减负办主任、市经贸委纪检组长周一敏首先回顾总结了2007年我市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他说,2007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紧密配合起来,与转变政府职能,抓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抓深化,抓源头,抓重点,抓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全面落实了企业减负工作任务;二是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许多困难和问题,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做好涉企、涉车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仅市区、龙泉、云和、松阳、景宁等地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32个,涉及金额870多万元;四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1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153.39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40.64万元,退还11.54万元,罚款1.21万元;五是开展企业治乱减负检查和企业非税负担抽样调查工作;六是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管理;七是加大宣传,健全网络,加强了企业减负组织队伍建设。
周一敏还代表市减负办提出了2008年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他说,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继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二是要着力整治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三乱”问题;三是要加强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四是要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和治理工作;五是要加大监督和查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翁争鸣在讲话中指出,这几年我市企业减负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工业经济服务月企业反映的问题中涉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基本没有。这说明,一方面各部门单位为企业服务、树立政府责任部门形象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自觉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利用职权为部门谋私利。另一方面,通过多年的治乱减负工作和整治,解决了许多企业反映的问题,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吃、拿、卡、要”现象仍有发生,少数企业可能存在企业不敢说、不肯说的现象。他强调,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特别是要关注微小企业的反映。各部门要认真用好手中的权力,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好政府部门形象,不要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他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企业治乱减负作为改善丽水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企业的发展促进丽水经济的发展,为“两创”总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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