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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实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网上公告制度
发布时间:2008-06-16   文章来源:浙江省经贸委网

为了加强新开工项目信息交流、沟通和管理,推进资源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自2008年6月1日起,全省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全部通过浙江省新开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公告。网上录入、审核、公告工作由省、市、县(区、市)三级发展改革、经贸部门登录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各自审批范围进行审核、公告。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或许可文件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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